撤销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需说明理由撤销本合同。
法定撤销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收到商品之日起的十四天。
要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通过明确的声明(例如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Johann Maria Farina gegenüber dem Jülichs-Platz GmbH since 1709, Obenmarspforten 21, 50667 Köln, 电话: 0221 - 294 1709, 传真: 0221 - 257 1709, 电子邮件: info@farina1709.de)。您也可以使用随附的撤销模板表格,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只要您在撤销期结束前发出撤销通知,即视为已在期限内提交。
撤销的后果
一旦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标准配送费用(不包括您所选择的高于标准运送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退款将在我们收到您的撤销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完成。退款将使用您在原交易中使用的付款方式,除非另有明确协定;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退款而被收取额外费用。我们会等到收到退回商品,或您提供退货凭证后(以较早者为准)再进行退款。
您应在通知撤销之日起十四天内,将商品退回或交还给我们。只要您在十四天期限内寄出商品,即视为已按时履行。 退货的直接费用由您承担。如因您在商品性质、特性和功能检验范围之外的使用导致商品价值损失,您需承担相应的价值损失。